輔導會93學年度輔導榮民就學獎助金
(本刊訊)輔導會九十三學年度輔導榮民就學獎助金即日起至十月卅一日止受理申請,符合資格的榮民請逕向該會第三處申請。
輔導會指出,凡於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不含空中大學、空中專科,國外學校需教育部認可)就讀中之榮民,可於註冊入學後,填妥申請表(請上輔導會網頁下載)並附學生證影本、繳費收據正本、成績單正本及國內金融帳戶存摺封面影本等資料,以掛號郵寄「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二二二號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第三處收」,逾時則不予受理。
輔導會表示,為便於就學人員申辦,該會就學獎助已納入電子資訊管理,該獎助學金申請表置於該會網頁之﹁終身學習﹂,供需要榮民自行上網下載使用。有關各獎助學金案辦理情形,該會第三處亦於核辦後立即鍵於網頁中,各申請人可上網輸入身分證字號,查閱核辦情形。
輔導會指出,由於前述方式簡單便利,今後榮民申請就學獎助學金時,請自行上網下載申請表格(不便上網者,可至各縣市榮服處代為下載);在申請期間內,不合發給條件之案件,該會將專函回復外,餘均請申請人逕自上網了解核辦進度,電話或書函查詢將俟十一月十五日後開放。輔導會第三處就學網址為http://www.vac.gov.tw/ dept3/。(點閱次數:997)